新华网北京2月25日消息,记者25日从环境保护部了解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首起案件日前正式公布,包括文安县县长在内的多名责任人被处分。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负责人介绍,2018年1月23日媒体报道河北省廊坊市文安县部分塑料企业未落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违规进行生产,环保部紧急派员赴文安县进行调查。
经查,文安县已于1月24日对报道的3家塑料厂采取了断水、断电、清除原料和产品、拆除设备主机电路板等措施。调查发现,该县赵各庄镇仍有16家企业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未落实当地错峰停限产要求,违规生产。
这位负责人指出,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期间,这是由环保部查证属实的首起地方政府环境质量主体责任不落实案件,按照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应追究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廊坊市给予负有领导责任的主持文安县工作的县委副书记、县长姚运涛行政记过处分(县委书记空缺),给予分管工业生产工作的副县长李建国行政记大过处分。文安县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当地环保所所长及工作人员行政处分。
此外,当地对媒体曝光的文安县鹏鑫塑料厂、科力塑料厂和永利塑料制桶厂3名企业责任人进行了处理。